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平城區城市管理“春季行動”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平城政辦發〔2023〕2號
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平城區城市管理“春季行動”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各相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2023年平城區城市管理“春季行動”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3年平城區城市管理“春季行動”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按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和“奮斗兩個五年、跨入第一方陣”的總目標,結合全區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決定開展城市管理“春季行動”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創造整潔、有序、優美的市容環境為目標,堅持“橫到邊、縱到底、全覆蓋”的工作原則,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市容環境突出問題和關鍵小事,堅持集中整治與常態監管相結合,綜合施策與依法行政相結合,乘勢而上、主動作為、攻堅克難、連續奮戰,以最高的標準、最嚴的措施、最快的效率,全力推進全區市容市貌“提檔升級”,為推動我區高質量發展,唱好“雙城記”打下良好基礎。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整治范圍為十八個街道全轄區。重點對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校園周邊、商業聚集區、城鄉結合部、重點企業周邊等進行全面提升,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無死角、無盲區。
三、整治內容
此次整治行動重點圍繞占道經營、圈地占地、亂貼亂畫、亂搭亂掛、環境衛生等五個方面12項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一)違規占道方面
1.規范街面市容秩序,依法對沿街商家(水果店、雜貨店、塑鋼門窗加工店、修理店、飲食店、服裝店和汽車美容店等)擅自堆放物品和占道經營的違法行為進行勸導與查處。
2.取締違規馬路市場、攤點群和早(夜)市,積極引導游商游販進入便民市場和便民經營點。
3.清理不按規定地點和無序停放的共享交通工具,對拒不整改的運營商家予以處罰。對長期占道亂停亂放的機動車輛,聯合交警等部門進行綜合執法。
(二)圈地占地方面
4.嚴厲查處臨街商鋪和單位利用地樁地鎖、不銹鋼圍欄等障礙物違規圈占道路和公共場地。
5.查處和規范未審批或審批后臨時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等行為。
(三)亂貼亂畫方面
6.對擅自設置的彩虹門、彩旗、條幅、櫥窗廣告、充氣物、實物造型和在大型文化、體育、公益活動商品交易會等設置的臨時性戶外廣告進行勸導與查處。
7.全面清除各主次干道、建(構)筑物、重點區域各類公共設施及樹木上有礙觀瞻、影響市容的非法張貼和亂寫亂涂小廣告。
(四)亂搭亂掛方面
8.對擅自在行道樹、綠化帶、店門外、窗口外懸掛、晾曬各類物品等不文明行為和違法行為進行教育勸導與查處。
9.對道路兩側建(構)筑物出現結構損壞、墻面剝離或外立面污染,以及施工圍擋破損等現象的,督促產權單位、商家及時進行修繕、維護和整修。
(五)環境衛生方面
10.監督督促臨街餐飲店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備。堅決取締露天燒烤,對沿街餐飲商鋪或個人(推車、地攤)占道經營燒烤行為進行勸導與查處。
11.堅決取締無證經營、異地經營、一證多點的廢品收購站,對違規的廢品收購站進行勸導和查處。
12.嚴禁在主次干道兩側隨意設置垃圾桶,規范生活垃圾、餐廚垃圾收集,保持垃圾桶桶體清潔,杜絕垃圾外溢。
四、階段劃分
“春季行動”專項整治分為組織部署階段、組織實施階段、鞏固提高階段。
第一階段:組織部署階段(3月15日前)。各街道及綜合行政執法隊按照行動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報送信息,于每月20日前上報“春季行動”專項整治統計表(附件),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分工,延長工作時間,加強夜間整治力度。同時,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動員,層層落實責任,大力宣傳行動目的、標準、方法、時限,爭取廣大市民群眾充分理解和支持配合,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3月15日至5月5日)。對照實施方案,全面開展市容市貌品質提升行動,對嚴重違規行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迅速出擊、重拳整治,力求做到提升一次,解決一批,鞏固一片,著力解決市容市貌存在的突出問題。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階段(5月6日至5月31日)。根據整治行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細化工作內容,找準工作重點、突破工作難點,健全長效管理措施,進行查漏補缺,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奠定良好基礎。同時,全面總結行動,鞏固提升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夯實責任。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精心謀劃、細化方案、明確責任、協調配合。按照“重心下移、屬地管理”原則,各街道及綜合行政執法隊為第一責任人,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突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強大合力,確保整治行動扎實推進。
(二)寬嚴相濟,務求實效。行動中,執法人員要嚴格著裝,做到文明執法、規范執法、嚴格執法,切實做到先宣傳教育、后按程序執法處罰。嚴格按照“721”工作法,盡量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對初次違規的,只糾正不處罰,做好宣傳勸導工作。對于不聽教育規勸、不按要求整改、多次違規、惡意違法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罰。
(三)宣傳引導,營造氛圍。各單位主動加強與新聞單位的溝通和協調,廣泛發動轄區市民、駐地單位、沿街門店積極參與到整治工作中來,主動接受輿論監督,積極營造良好創建氛圍,形成人人參與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四)強化督察,建章立制。區管理局將組織人員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不定時督導檢查,發現問題責成相關單位第一時間予以整改處置,堅持“誰管轄、誰負責”,對行動遲緩、敷衍塞責、效果不佳或貽誤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堅決進行追責問責。通過多措并舉,多管齊下,標本兼治,最終建立長效機制,為大同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礎。
附件:2023年城市管理“春季行動”專項整治統計表.xlsx
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發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