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區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2年,平城區司法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有關規定和上級要求撰寫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五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日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我局積極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確保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及時公開,持續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宣傳力度,2022年共發布信息37條。除此之外,我局還積極向上級部門上報工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請公開信件以及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發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我局明確責任人,由分管領導主要負責信息宣傳工作,局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具體工作部門,主要職責包括維護更新政府信息、撰寫相關工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等。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配到各股室、各司法所,將責任強化到具體部門,落實責任到個人的工作機制,形成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體系,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日常工作融為一體。
(四)平臺建設方面
我局充分發揮平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按照要求及時通過門戶網站發布政策法規、制度文件、工作動態等信息。我局無微信公眾號等信息發布平臺。
(五)監督保障情況
我局根據相關規定及我局工作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傳播法治聲音、講好司法行政故事,積極為區委、區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我局還每月進行信息采納統計,對各司法所以及各股室的報送信息進行統計并公布,加強各所和各股室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有效進行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但在工作過程中,我們還存在信息報送質量不高、更新報送不及時、內容不夠全面等問題。按照《條例》的規定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我局下一階段將主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工作機制,不斷開拓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力度,并保證信息時效性。二是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要增強工作人員政務公開意識,提高信息員專業能力,不斷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編輯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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