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全面啟動
建設法治平城,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近日,平城區進行創建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動員部署。
圍繞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總目標,平城區對標《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2021年版)》(以下簡稱《指標體系》),全力開展省級、國家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堅持以創建促提升、以示范帶發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推動全區構建形成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把法治政府建設向更高水平、更高質量推進,為全區全方位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法治基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通過“示范創建”助推全區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
創建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分兩個階段實施推進。第一階段從2024年4月至2025年7月底,全面啟動實施省級示范創建活動,對照《指標體系》,扎實完成創建各項步驟,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各環節、各領域工作水平,確保如期獲得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命名;第二階段從2025年8月至2026年10月,在平城區成功創建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的基礎上,接續發力開展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創建活動,力爭到2026年進入“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行列,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平城、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區的主要任務包括: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強化提升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整個創建工作按照動員部署、實施推進、自查初審、開展“回頭看”、迎接驗收、總結提升6個步驟展開。目前,經過動員部署,相關工作有序推進。
平城區要求,全區上下要以法治政府建設為牽引,與優化營商環境、強化隊伍素質、提升落實能力等結合起來,一體抓,一體推進,加快推進職能轉變,全面落實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加快完善制度體系,發揮好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執法監督職能,加快推動示范創建工作及時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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