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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5-11-07 11:21
標題:
今年起我省城鄉居民醫保實施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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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我省城鄉居民醫保實施新規
發布時間:2025-11-07 11:21
來源:山西經濟日報
11月5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2025年起,我省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及待遇享受將實施新規定,明確連續參保的激勵政策,同時對未按時參保或斷繳的待遇作出調整,進一步規范醫保待遇保障機制。
根據新規,連續參保將獲得多重激勵。2025年起,居民醫保連續繳滿4年,之后每連續參保1年,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將提高3000元;當年醫保基金零報銷的參保人,次年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也將提高3000元。連續參保激勵與零報銷激勵累計提高的總額度不超過8萬元。
未按時參保或斷繳的,將面臨多項待遇影響。斷保后再次參保,連續參保繳費年數需重新計算;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2025年起未在集中參保期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將設置3個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斷保1年,再增加1個月變動等待期,斷保期間產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同時,斷保后再參保,每斷保1年,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降低3000元,累計最多降8萬元。
針對斷繳情況,新規也明確了補救措施。參保人可通過補繳修復斷繳的等待期,補繳金額按當年參保地的個人繳費標準執行,每多補繳1年,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但需注意,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修復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個月,且斷保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仍不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參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居民醫保費用,避免斷繳影響待遇享受,充分利用連續參保激勵政策,最大化保障自身醫療權益。(宋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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